說 | 明: | |||||
一、 | 為協助社區經驗及資源分享,達到社區人才交流之目的,歡迎貴單位參訪本縣社區資源中心。 | |||||
二、 | 旨揭一案: (一)參訪時間: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。 (二)參訪地點:彰化縣社區資源中心(彰化縣鹿港鎮頭南里南勢巷臨57-21號) (三)參與對象:對社區福利服務有興趣之學生、老師(以單位團體統一報名)。 (四)申請方式: 1、傳真報名:04-7720052 2、E-mil報名:cominpower@gmail.com 3、掃描申請書內 QR code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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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 檢附本案申請書1份。 | |||||
【函轉-彰化縣政府】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邀請蒞臨彰化縣政府社區資源中心參訪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