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-社團法人中台灣教授協會】「無障礙生活規劃師」及「公益勸募經理人」培力課程
明:
一、 我國已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,高齡人口比例持續攀升,長期照顧、無障礙生活環境、醫療照護及交通接送等需求日益增加;同時,少子化趨勢造成勞動力短缺,家庭照顧負擔加重,亟需培育具跨領域整合能力之專業人才投入服務。
二、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地方創生、高齡友善城市、長照2.0、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等政策,惟各地方社區仍面臨專業人力不足、資源整合不易及公益募款人才缺乏等問題。
三、 為協助大專校院落實理論與實務結合,建議由教育部鼓勵各校相關系所(社會工作、高齡福祉、公共行政、企業管理、醫療管理、觀光休閒、特殊教育、社區發展等)開設下列課程:
   (一)無障礙生活規劃師培力課程。
   1、高齡與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。
   2、無障礙環境與通用設計。
   3、無障礙交通與福祉車服務。
   4、長照與社區整合照顧。
   5、輔具資源整合與應用。
   6、無障礙旅遊與友善城市規劃。
   7、社區關懷據點經營管理。
   8、社會企業與公益創業實務。
   (二)公益勸募經理人培力課程
   1、公益勸募法規與實務。
   2、公益專案企劃與管理。
   3、CSR企業社會責任合作模式。
   4、ESG永續發展與公益投資。
   5、群眾募資與數位行銷。
   6、公益活動策劃與執行。
   7、捐款人關係經營與品牌建立。
   8、社會影響力評估與成果管理。
四、 建議將前述課程納入大學社會責任(USR)計畫、產學合 作計畫及創新創業教育課程,鼓勵師生組成跨領域團隊,投入 高齡服務、無障礙生活服務、公益平台建置、社區合作社及社 會企業等創新事業發展。
五、 透過課程培育及實作訓練,可創造青年就業與創業機會,促進世代共融與青銀共創,並協助社區建立自主永續營運模式,達成提升高齡者生活品質、促進社會公平及縮減城鄉差距之目標。
六、 本案預期效益如下:
   (一)培育無障礙生活服務專業人才。
   (二)培育公益勸募與資源整合專業人才。
   (三)促進大學USR與地方創生實踐。
   (四)創造青年創業及社會企業發展機會。
   (五)強化高齡照護及弱勢關懷服務量能。
   (六)促進社會資源公平分配,縮減貧富差距。
   (七)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。
   辦法:建請教育部研議將「無障礙生活規劃師」及「公益勸募經理人」列為全國大專校院推動社會創新與創業教育重點培育項目,並鼓勵各校透過學分學程、微學程、產學合作及USR計畫方式辦理相關課程及認證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