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度相關報名資訊已於110/8/30 mail至各計畫主持人信箱~~
110年弘光科技大學獎勵大學社會責任計畫數位媒材徵件公告
一、 弘光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強化本校大學社會責任計畫之遠距服務能力,依據《弘光科技大學獎勵大學社會責任計畫數位媒材實施要點》,獎勵本校專任(案)教師及具學籍之學生以大學社會責任計畫執行內容相關主題為範圍,製作數位媒材影片。
二、 大學社會責任計畫(高教深耕面向四)各分項計畫申請之案件至多5件,本徵件辦法所稱數位媒材,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形式:
(一) 數位影音:以數位方式拍攝或錄製影音資料。
(二) 數位遊戲:將內容遊戲化後,運用資訊科技加以開發或整合。
(三) 數位動畫:運用電腦產生或協助製作的連續聲音影像。
(四) 數位應用軟體:透過開發網站平台、互動式網路地圖、行動裝置APP、電腦應用程式、電子書等方式。
如以數位影音方式呈現,每案以5~10分鐘為原則。
三、 共分為數位媒材內涵審查及數位媒材上傳點閱率2種獎勵:
(一) 數位媒材內涵獎勵:獎勵標準區分為三級:「良」、「優」與「特優」,獎勵金為1000~5000元。
(二) 數位媒材上傳點閱率獎勵:獲發獎勵金媒材需上傳至指定平台,依據點閱率核發獎勵。於上傳日起算至每年10月底止,由獎勵審查會議,審查點閱率,依當年度經費與點閱率情形給予1000~5000元之獎勵。
(三) 上述數位媒材獎勵之審查標準,主要包含媒材內容及媒材運用計畫兩大項目。媒材運用計畫須於本徵件方案之申請表格中敘明。
四、 徵件時間:自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10日止。
五、 投件方式:於徵件時間內填妥「獎勵大學社會責任計畫數位媒材徵件申請表」與切結智財簽名資料,並以隨身硬碟、光碟或網路連結等方式遞交至大學社會責任辦公室,或寄至USR@uspace.hk.edu.tw。
六、 權利與義務:
(一) 獲獎勵之媒材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媒材製作人員所有,著作財產權屬本校與媒材製作人員雙方所共有。媒材製作人員得享有修改、增刪、重製局部或全部的內容。
(二) 參與徵件之媒材所使用之素材,如涉及他人權利,投件方應擔保均已事先依法取得權利人之同意使用,並擔保所產出之一切著作物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、肖像權及其他權利之情事。如有前揭侵害情形發生時,投件方應自負其責,與本校無涉。